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A,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C: 关于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08 04:04 点击次数:126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方正
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月17日,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18日17:00止(
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本次计票由基
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
果予以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因此未
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会议费用明细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重要提示
委员会备案。
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一)《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方正富邦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